**章 總則 1.1為了較大限度地懲治拒不改正失信行為的惡意失信行為責任人和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慣例和國際通行法律原則,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權利,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則。 (3)法律的誠信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誠信的義務,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均將誠信原則作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則。 (4)法律的契約自由原則,也稱自由約定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訂立民事契約的自由,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契約自由原則。 1.3因適用和執(zhí)行本標準而作出的行為,均應視為世界信用組織[WCO]于美國特拉華州,以鑒證方或監(jiān)督方身份參與訂立并發(fā)生的三方或多方契約行為,該行為及該行為引起的相關爭議,均適用美國特拉華州法律及美國聯(lián)邦法律并受之保護,管轄權亦屬于國際道德法院或美國特拉華州法院及美國聯(lián)邦法院。如當事人對適用法律及/或管轄權法院另有約定或另有聲明,其約束力不涉及至世界信用組織[WCO]。 1.4對惡意失信行為責任人及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進行聯(lián)合曝光,適用本標準。 1.5聯(lián)合曝光遵循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監(jiān)督、謹慎的原則。 1.6本標準所稱聯(lián)合曝光,是指世界信用組織[WCO]向社會公開發(fā)布信用通緝令,聯(lián)合或通過媒體等相關單位對惡意失信行為責任人及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進行信用懲誡。 本標準所稱ICE8000信用機構,也稱ICE8000國際信用機構或世界信用組織【W(wǎng)CO】會員信用機構,是指知識結構、工作能力、職業(yè)道德三方面符合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的要求,獲得世界信用組織【W(wǎng)CO】的認證,在信用評價等信用執(zhí)業(yè)工作中有權利和義務遵守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標準、以防范自身濫用信用評價等權利或損害他人正當權益的各類信用公司等信用從業(yè)單位。ICE8000信用機構是世界信用組織【W(wǎng)CO】的會員單位,不是世界信用組織【W(wǎng)CO】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代理機構、下屬機構。根據(jù)ICE8000信用機構的業(yè)務范圍,ICE8000信用機構又可稱為ICE8000征信機構、ICE8000立信機構、ICE8000培訓機構、ICE8000管理咨詢機構。 1.7世界信用組織[WCO]對聯(lián)合曝光信息的真實性、正確性進行實質審核,并對真實性、正確性承擔法律責任,但是,被聯(lián)合曝光人放棄異議、質證、答辨權利的,應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和后果。 1.8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在適用本標準的過程中,均應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行使和承擔本標準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1.9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均視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諾遵守本標準的全部條款。但是,適用本標準的任一當事人,如果發(fā)現(xiàn)本標準任一條款存在不公正之情況,有權在公開說明相關情況及理由和書面通知世界信用組織[WCO]的前提下,公開聲明不受該條款的約束。 *二章 聯(lián)合曝光的決定及曝光內容 2.1失信行為的受侵害人、ICE8000信用機構、世界信用組織[WCO]各部門、社會人士等認為一項失信行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向世界信用組織[WCO]國際道德法院提起控訴,申請發(fā)布信用通緝令: (1)失信行為被原則性鑒定為惡意失信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 (2)經(jīng)內部投訴、信用預警或公開投訴、內部曝光或公開曝光措施后,失信行為責任人仍拒不改正或修復失信行為。 2.2世界信用組織[WCO]國際道德法院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審理標準》進行審理,根據(jù)控辨情況、失信行為責任人的主觀惡性、證明材料的可靠性等相關因素,裁決是否給予聯(lián)合曝光的信用懲誡。 2.3對自然人聯(lián)合曝光的,其照片、個人身份證號碼、個人住所一并對外曝光,以便社會及時識別失信行為責任人,防止上當受騙。 2.4對單位聯(lián)合曝光的,法定代表人與有重大過錯的信用責任人也同時被聯(lián)合曝光,其照片、個人身份證號碼、個人住所一并對外曝光,以便社會及時識別失信行為責任人,防止上當受騙。 2.5信用責任人已改正失信行為并獲得受侵害人諒解的,世界信用組織[WCO]應刪除信息中有關自然人的身份證號碼、照片、個人住所。 2.6信用責任人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不良信用記錄信用修復標準》對失信行為進行信用修復后,世界信用組織[WCO]應刪除信息中有關自然人的身份證號碼、照片、個人住所。 *三章 聯(lián)合曝光信息的公布媒體與范圍 3.1聯(lián)合曝光信息記入黑名單信息庫,公布在國際信用監(jiān)督網(wǎng)()及其聯(lián)盟網(wǎng)站上。同時,世界信用組織[WCO]根據(jù)實際情況,將聯(lián)合曝光信息公布報紙、雜志、電視、電臺等媒體上。 3.2聯(lián)合曝光信息的發(fā)布報紙、雜志等媒體由聯(lián)合曝光的申請人和世界信用組織[WCO]共同確定,發(fā)布費用一般由國際誠信基金承擔。申請人對發(fā)布媒體有特別要求時,應承擔一部分發(fā)布費用。 *四章 聯(lián)合曝光信息的查詢、保管、使用 4.1聯(lián)合曝光信息對外公開、免費查詢,但查閱人不得將信息用于非正當目的。 4.2聯(lián)合曝光信息記入黑名單信息庫,保存期限為五年,該期限自信用責任人改正失信行為之日或獲得受侵害人諒解之日起計算。改正失信行為的日期與受侵害人諒解日期不一致的,以較早的日期為準。 4.3聯(lián)合曝光信息,屬于黑名單信息,一般應視為被曝光人商業(yè)信譽不良或喪失商業(yè)信譽的標志。所以,聯(lián)合曝光信息的查閱人,可以將聯(lián)合曝光信息作為其對被曝光人及相關信用責任人行使不安抗辨權的證據(jù)。同時,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均有義務對被曝光人及相關信用責任人行使不安抗辨權,取消或拒絕與之合作。 *五章 違約責任及追究方法 5.1當事人違反本標準約定的,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相應的法律責任,即:相關適用法律規(guī)定的法律懲誡。 (2)相應的信用責任,即:承擔被內部投訴、公開投訴、信用預警、內部曝光、公開曝光、聯(lián)合曝光等信用懲誡。 (3)相應的行業(yè)自律責任,即:公告批評、罰款、取消信用身份證、禁業(yè)等自律性懲誡。 (4)如果違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則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違約行為構成惡意失信行為,還應按國際慣例和通行法律原則向受侵害人進行懲誡性賠償。 5.2違約責任的追究方法: (1)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用預警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聯(lián)合曝光標準》,進行信用投訴和信用懲誡; (2)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仲裁標準》,申請國際信用爭議仲裁**仲裁,*另行提交書面的仲裁協(xié)議; (3)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審理標準》,申請國際道德法院審理; (4)違約者如具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身份,當事人還有權按照《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監(jiān)督標準》進行投訴; (5)按照美國特拉華州法律或美國聯(lián)邦法律,向美國特拉華州法院或美國聯(lián)邦法院提起訴訟。 5.3違反本標準約定的行為,可以且應當被視為一個獨立的違約行為或失信行為。有關當事人如果在本標準適用過程中,出現(xiàn)弄虛作假、掩蔽、誹謗、侮辱謾罵、否定他人信用評價權利等行為,則該行為屬于獨立的惡意失信行為或獨立的嚴重惡意失信行為,有關當事人有權合并追究或單獨追究該獨立失信行為的責任。 5.4本標準違約責任的承擔,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則,即: (1)只有受侵害方主動追究,違約方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侵害方有權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違約責任追究程序; (3)受侵害方有權諒解違約方或與違約方達成協(xié)議。 5.5對于參與、執(zhí)行、協(xié)助當事人違約行為的員工或代理,受侵害方有權追究其相應責任,除非其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5.6世界信用組織[WCO]應對自己的過錯承擔經(jīng)濟賠償責任,經(jīng)濟賠償?shù)闹С隽腥氲绞澜缧庞媒M織[WCO]下一年度的財務計劃,經(jīng)濟賠償較大的,分年度進行賠償。 世界信用組織[WCO]承擔經(jīng)濟賠償后,有權向有重大過失或主觀故意的失信行為責任單位或個人追償損失。
詞條
詞條說明
**章 總則 1.1為了彌補各國法律關于著作權保護制度的不足,為了解決跨國的著作權保護問題,為了增強人們遵守誠信這一基本商業(yè)道德的自覺性,為了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
**章 總則 1.1為了合理地鑒定欠款行為,為了合理地確定欠款行為的責任人,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
**章 總則 1.1為了合理地鑒定違約行為,為了合理地確定違約行為的責任人,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
**章 總則 1.1為了降低融資成本,**貸款安全,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法律原則和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權利,